警方機場打擊「白牌車」 截獲3輛有問題私家車拖走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3/12 18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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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在機場載獲3輛可疑車輛拖走扣查

新界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,早上11時許,進行打擊非法「白牌車」行動,在香港國際機場一停車場及航運路一帶,截獲3名年齡介乎33至59歲非華裔男子駕駛的私家車,全部車輛涉嫌違反《道路交通(車輛結構及保養)條例》,被拖走進一步扣查;不排除稍後會向涉案司機及車主作出檢控行動。

經警方初步檢驗,3輛私家車曾非法改裝,包括座位改裝、引擎編號改動及其他機件結構改動等,相關車輛亦有擋風玻璃破裂、車軚軚紋不足及引擎漏油等問題,不適宜在道路上行駛。
警方強調,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《道路交通條例》第52條(車輛使用的限制),除非獲發有關牌照,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,以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,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,000元及監禁3個月,再干犯則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。

根據香港法例第272章《汽車保險(第三者風險)條例》,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保險,即屬違法,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,並吊銷駕駛執照1至3年不等,相關車輛亦可能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。